中新網12月19日電 伊拉克前總統薩達姆當地時間18日在法庭上對外界表示,他將為在1980年至1988年的戰(zhàn)爭期間對使用常規(guī)武器或化學武器攻擊伊朗的任何行為負責。但是薩達姆對其下達命令攻擊本國人民的指控再次進行了辯護。
薩達姆和其他六名同伙因實施安法爾(Anfal,意為戰(zhàn)利品)行動而受到審判。薩達姆在上世紀八十年代通過實施安法爾行動在伊拉克北部對庫爾德人進行種族滅絕計劃,檢查官稱有將近18萬人在毒氣攻擊和大屠殺中喪生。
薩達姆在法庭上表示“關于伊朗,如果有任何軍官或文職官員稱是薩達姆下令使用常規(guī)彈藥或特殊彈藥(被認為是化學彈藥)的話,那么我將為此負責。”
另外,薩達姆強調稱“我想討論的是任何對我屠殺本國人民和伊拉克公民的指控,無論這些人是阿拉伯人還是庫爾德人。我決不接受任何對我個人原則和對我個人的侮辱。”
薩達姆的律師辯護稱安法爾行動是一個打擊庫爾德民兵的合法軍事行動,因為這些庫爾德民兵在戰(zhàn)爭中協助伊朗作戰(zhàn)。
在新的一輪庭審中,檢查官在18日出示了書面證據,這輪庭審對于薩達姆在安法爾行動中所應承擔的個人責任至關重要。來自伊拉克軍事情報部門的文件顯示,政府官員和軍事指揮官詳細闡述了指揮系統和使用化學武器的命令,這些文件中化學武器都被含蓄地代稱為“特殊彈藥”。(鐘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