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3月9日電 昨天,浙江余杭法院審結(jié)了一起離婚案:一對原本恩愛的年輕夫妻,為了女兒的姓氏不斷爭吵,最后只能對簿公堂,起訴離婚。承辦法官考慮到兩人只是因女兒姓氏問題而引起爭議,夫妻雙方感情尚未破裂,駁回了王強的離婚請求。
據(jù)浙江在線報道,王強和李紅是余杭人。王強是家中獨子,承擔(dān)著“傳宗接代”的家族使命。2001年上半年經(jīng)人介紹,他與李紅相識,不久便墜入愛河。但李紅是家中長女,其父母希望男方入贅。因此,他們的戀愛遭到了雙方父母的反對。
而處于熱戀期的王強與李紅,已然“非你不娶、非你莫嫁”。為了緩和矛盾,兩人私下約定:王強不做上門女婿,但同意以后子女的姓氏跟李紅。父母見棒打鴛鴦不成,也只得無奈同意他倆的婚事。2003年下半年,王強與李紅結(jié)婚;楹蠓蚱薷星榉(wěn)定,家庭和睦。2004年下半年喜得千金,小名妞妞,但一直沒有報戶口。2006年下半年,李紅獨自到派出所為女兒報了戶口,名字登記為李琪琪。
王強知道后,心中不悅,覺得臉上無光;王強的父母更是堅決要求將孫女改姓;朋友、同事得知這一消息后,有的人也不太理解。王強覺得自己面子掃地、壓力沉重,多次要求李紅把女兒的姓氏改過來,但李紅堅決不同意。雙方遂產(chǎn)生矛盾,并愈演愈烈。最終,王強起訴到法院,想以離婚的方式結(jié)束這場“姓氏大戰(zhàn)”;可他又表示,只要李紅同意將女兒的姓氏改過來,他就不要求離婚,雙方可以重歸于好。李紅堅持不同意女兒改姓“王”。(本文當(dāng)事者皆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