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qū)Σ疬w補償不滿,鹿泉50多歲的婦女溫某爬到了工地塔吊上,阻止工程施工。經(jīng)過警方及有關部門工作人員90多個小時的勸說,溫某終于爬下塔吊。昨日,溫某因涉嫌破壞生產(chǎn)經(jīng)營罪被批準逮捕。
不滿補償爬上工地塔吊
2003年,鹿泉獲鹿鎮(zhèn)對一條街道進行拆遷。該鎮(zhèn)54歲的溫某,有一塊地被占用。根據(jù)評估,拆遷單位對其進行了補償。后來溫某提出,此處土地原來是一大坑,自己將其填埋平整也應該給一定的補償,拆遷單位再次給了溫某一定的補償。
今年,拆遷地開始動工建一棟商住樓。溫某見此,再次提出了要一套商品房的補償要求。但是她的這次要求沒有得到滿足。
溫某在向警方所做的筆錄中說,11月9日0時許她趁工地工人熟睡之機爬上了塔吊。當工人發(fā)現(xiàn)20多米高的塔吊操作間里有一位婦女時,已是9日7時工人上工時間。溫某提出,不滿足她的要求,工地就不能開工。無奈之下,工地工作人員報了警。
民警送來熱水和被子
鹿泉市公安局獲鹿分局接到報案后,副分局長孟曉星立即帶領民警趕赴現(xiàn)場。民警一面對在場人員展開調(diào)查,一面配合在場的獲鹿鎮(zhèn)政府及鹿泉市城市拆遷改造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勸說溫某,使其穩(wěn)定情緒。然而,將自己反鎖在塔吊操作室的溫某對此不聞不問。
時間轉(zhuǎn)眼僵持到了10日深夜。民警不敢撤離,政府部門工作人員也守候在塔吊下。走上塔吊勸說的人員多次無功而返。強行把她帶出,又恐在這么高的塔吊上會出危險。
考慮到溫某上塔吊時,只攜帶了幾包方便面,10日晚,民警和工人給其送上去幾瓶熱水,又考慮到塔吊上非常寒冷,又給其送上去一床棉被。然而,這一切還是沒有打動溫某。
塔吊上僵持90多個小時
塔吊過高,警方一直擔心強行將其帶下地面,溫某在掙扎時會發(fā)生危險,只有進行勸說,不停地勸說。從工作人員上塔吊勸說,到打其手機勸說,但溫某的工作一直沒有做通。54歲的溫某就這樣在塔吊里一直呆著,警方和政府工作人員在地面開始尋找溫某的家人對其勸說,但家人不愿配合。
就在所有人都精疲力盡之際,12日21時許,溫某自己從塔吊上爬了下來。這時距離溫某爬上塔吊已經(jīng)90多個小時。溫某走下塔吊,稍作休息后,被鹿泉警方帶走。
涉嫌觸犯法律被批捕
經(jīng)鹿泉市公安局獲鹿分局調(diào)查取證,認定溫某在拆遷補償問題與某單位發(fā)生糾紛后,采取過激行為,將自己鎖在塔吊操作室,阻止建筑公司施工達四晝夜,經(jīng)有關部門鑒定,造成損失價值69621元。
警方認為,溫某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規(guī)定,涉嫌破壞生產(chǎn)經(jīng)營罪,經(jīng)鹿泉市公安局報請鹿泉市檢察機關批準,于昨日將其批捕。(記者 白云 通訊員郄世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