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男子攔路強奸21名中小學生被判死刑
2008年04月28日 11:13 來源:新華網(wǎng)-安徽市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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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攔路的手段,將罪惡的黑手伸向上學放學路上的中小學生。日前,連續(xù)犯下21起強奸中小學生案的惡魔楊超被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
2007年5月16日,長豐縣11歲的小玲午飯后上學的路上遭遇一名三四十歲戴著墨鏡的男子的性侵犯。 案發(fā)后,小玲在家人的帶領下向公安機關報了案。辦案民警在對過去幾年發(fā)生在當?shù)氐臄?shù)起強奸案進行梳理時,發(fā)現(xiàn)侵害小玲的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和發(fā)生在2004年4月和2007年3月的兩起強奸案十分相似,初步判斷可能系同一人所為。就在專案民警全力開展調查的過程中,攔路強奸案件又接二連三地發(fā)生了。2007年6月26日上午,在長豐某小學附近,亞芬正在路上獨自行走,忽然被一男子勒住脖子拖到路邊強奸;6月27日下午,在某村莊附近,獨自行走的沈英被一戴墨鏡男子突然一把抱住,毆打之后拖入路邊棉花田里強奸;7月13日上午,小揚正在田埂上獨自行走,被一騎摩托車來的男子勒住脖子拖入田中強奸。7月中旬,安徽省公安廳將這一系列強奸案列為掛牌督辦案件。經(jīng)過調查,警方認定這3起案件極有可能與侵害小玲的惡魔是同一人。根據(jù)幾名受害人的回憶,犯罪嫌疑人的基本相貌特征被勾勒了出來,很快,刑釋人員楊超進入了警方的視線。經(jīng)DNA比對,確鑿的證據(jù)表明,楊超就是犯下這一系列強奸案的瘋狂惡魔!
在確鑿的證據(jù)面前,歸案后的楊超交代了他以中小學女生為主要目標實施的21起強奸案,其中最早一起是其在1996年11月侵害過一名不到10歲的女孩,此后數(shù)年間,又多次作惡。但由于當初受害人很少報案,他得以一直逍遙法外。就在楊超被抓獲歸案,警方根據(jù)其交代找到受害人時,還有多名受害人出于種種原因,不愿意站出來指證,甚至不承認自己被侵害過,使得案件被提起公訴后,最終法院認定的只有其中的14起。在這14起強奸案中,受害人是未成年人的達12起,而不滿14歲的又占了7人,年齡最小的僅僅8歲。 (雷強)
【編輯:王賽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