叁 “影響力”就是鈔票
難道田忠就真的把組織看成“白癡”?
記者也知道這話問得很沒水平,可是卻很接近事實,接近田忠過于自信的思維。
田忠出生在長春市東面的雙陽,他一步一步從公社、縣區(qū)到長春市政府、長春市委,出人頭地后的田忠在政府與各級黨委機關中浸淫數(shù)十年,他清楚地知道,做事情要合法化;他更清楚,在現(xiàn)實生活中,干部一般僅對自己的直接首長負責,他還清楚地知道,原則是給講原則的人聽的,具體的事情還是要看具體情況。田忠從這個潛規(guī)則中提煉出一個極務實的概念:既然領導就是一切,那么就可以利用自己的職務,“協(xié)調(diào)”、“組織”、“影響”操作自己想做的任何事情,這樣既能夠達到目的,又不承擔法律責任。
記者在一份法律專家針對田忠貪污犯罪的論證中也讀到了類似的意見。目前,我們的法律確實對某些社會生活包括黨內(nèi)生活中的潛規(guī)則有點“無能為力”。法律畢竟不是萬能的,尤其是面對花樣翻新的腐敗手段,但這不是本文討論的話題。
接觸過田忠的吉林市檢察院公訴一處處長李野認為,田忠不屬于那種狡詐且很有城府的人,他的基層工作能力強是公認的。雖然田忠看起來似乎很內(nèi)向,朋友也不多,但是他十分自信。他的自信來自實踐,只是他的實踐完全與黨和人民的利益背道而馳。
記者在采訪時,聽到長春市的老百姓這樣議論:田忠(作為)市委副書記,他哪兒來的那么多錢?(正因為)他是市委副書記,(所以,他)能夠弄到這么多錢!
類似繞口令的話語點出了一個非常樸素的道理。我們且看田忠是怎樣“實踐”的:
1998年,吉林省委一位主要領導出訪古巴后,交給長春市政府一個項目,引進古巴的液態(tài)干擾素和丙肝疫苗技術合作,輸出長春的玉米種植技術。由于雙方項目的技術都居世界前列,互利互惠,前景看好。
1998年7月,長春市決定由時任負責農(nóng)業(yè)的副市長田忠任代表團團長,率團出訪古巴考察。出訪考察期間,田忠代表長春市政府與古巴方面簽訂了諒解備忘錄,決定引進古巴的先進技術,并在長春建廠投入生產(chǎn);貒螅镏蚁蜷L春市委市政府匯報。市里決定,成立項目領導小組,田忠任組長,負責這個項目的領導與協(xié)調(diào)工作。
2001年3月22日,古巴方面與長春生物制品所簽訂項目合作合同,項目名稱為“海伯爾”,古巴方面以技術參股,占30%的股份,長春生物制品所出資金,占70%的股份。
長春生物制品所剛與古巴方面簽完合同,這個所的副所長、與田忠一起到古巴考察、回國后代表長春生物制品所承擔項目技術引進接收與生產(chǎn)等操作任務的王鵬賦(另案處理)就告訴田忠:“這個項目的啟動資金需要2000萬元,我們生物所現(xiàn)在哪兒出得起啊?”
田忠一聽,表面上十分平靜,畢竟是見過世面的副市長嗎,可他的心里卻起了狂瀾:機會在眼前!故事的高潮也就開始了。
田忠的內(nèi)心狂瀾很快變成了具體的操作,按照時下長春的說辭,叫做“運作”。田忠也確實施展出了輾轉騰挪的功夫進行“運作”,因為這個項目能夠賺錢已然不是紙上談兵,眼看就要變成現(xiàn)金了!
為什么?
項目前期運作全部完成,產(chǎn)品市場訂單如雪片,只是資金有缺口。一個堂堂的副市長還能被那點兒資金缺口難。扛螞r田忠對仕途的自信,自己任市委副書記的職務已經(jīng)遙遙在望了。一句話,資金有點缺口,小事一樁。
這么好的機會,安排自己的親朋好友來做,既好“協(xié)調(diào)”又好“組織”,甚至不用自己職務的“影響”,直接發(fā)出指令,便可以操作。
田忠在長春市雙陽工作期間,結交了一個“能人”孔海軍,“海伯爾”項目的機會來了,田忠首先想到了他,可見孔海軍在副市長眼中的地位。田忠要孔海軍帶著他的女婿王瑞遠成立了一個名為“寶邑”的民營公司,接過長春生物制品所所持的65%的股份。長春生物制品所把所持股份轉移給“寶邑”公司的協(xié)議剛一簽訂,孔海軍就移民加拿大去了,女婿王瑞遠的目標過于明顯,田忠便安排小舅子媳婦王一平接手“寶邑”公司任副總經(jīng)理,直接掌控“海伯爾”項目的運作。
2002年2月,田忠榮任長春市委副書記,長春市政府沒有明確“海伯爾”項目改由其他同志負責,田忠繼續(xù)“領導協(xié)調(diào)”這個項目。
第一步是選址。
田忠對王一平和王瑞遠提出“海伯爾”項目選址的要求:注意環(huán)境、要有發(fā)展、地價便宜。
這個時刻,田忠的兒子田昌黎出現(xiàn)了。
當時下派到長春市所轄九臺市西營城子鎮(zhèn)任黨委書記的田昌黎提出:“這個‘海伯爾’項目能不能放到九臺(我那里)去?”
田忠說:“你們高速公路北側有塊地挺好,但是這個項目與咱們家有點關系,要處理好。你去找你舅媽王一平,你要領著你們鎮(zhèn)里的領導班子的人去與你舅媽談,但是不能讓他們看出你和你舅媽的關系。你也不能參與太多,牽線就行了。一定要向九臺市政府匯報,我讓九臺市把土地價格降低,爭取土地零地價出讓。”
田忠說的“爭取(讓九臺市政府)土地零地價出讓”,他是有把握的。且不說別的,九臺市屬長春市下轄的縣級市,長春市負責農(nóng)業(yè)的田忠副市長實際就是九臺市的直接首長,按照現(xiàn)有體制,直接首長的意見,哪怕暗示,下級也要仔細斟酌考慮的呀!
時任九臺市市長果然“力排眾議”,竟然不顧負責考察“寶邑”公司的九臺市委一位副書記的不同意見,決定零地價出讓九臺市西營城子鎮(zhèn)32.8萬平方米的在耕農(nóng)田50年,可憐的農(nóng)民兄弟得到的補償款為每平方米8元!
土地到手了,而且土地可以變成錢,但這需要一個過程。操作“海伯爾”項目資金缺口卻是迫在眉睫的事情,田忠考慮到貸款。
田忠一邊要求王一平、王瑞遠把項目的介紹與相關材料包裝好,一邊向擔保單位與銀行、長春市財政局介紹:“‘海伯爾’項目是市里的重點項目,項目(前景)挺好,肯定能贏利,你們必須支持。”
結果,田忠以長春市委領導的身份,使“寶邑”公司以“海伯爾”項目的名義,先后從當?shù)劂y行、有關的公司貸款、借款8000萬元,還申請到“振興東北老工業(yè)基地基金1000萬元,政府配套資金20萬元。
你看,市委副書記的“協(xié)調(diào)”能力、“組織”能力、“影響”力,一句話,市委副書記的面子有多么大,而法律對此似乎很謙抑。
2005年1月,田忠那位根本就沒有什么管理能力的女婿王瑞遠為自家的“寶邑”公司采購設備時,吃了銷售商的回扣。可他吃了回扣卻沒有買人家的產(chǎn)品,廠家找上門來。事情敗露了,王瑞遠也去了加拿大,只剩下王一平獨自支撐“寶邑”公司繼續(xù)運作“海伯爾”項目。項目繼續(xù)“運作”有了難度,“寶邑”公司經(jīng)營不下去了,田忠決定把“寶邑”公司的股權轉讓出去。在轉讓的過程中,田忠也在施展自己的“協(xié)調(diào)”、“組織”、“影響”等威懾力,他提出的轉讓條件有4條:
1.不讓看合同;
2.不讓看賬目;
3.不讓評估;
4.不簽(轉讓)合同。
其實田忠轉讓條件的核心就是要現(xiàn)金。
江蘇無錫一家房地產(chǎn)公司的賀老板確實有錢有氣魄,不僅承擔“寶邑”公司的巨額債務,還拿出5200萬元現(xiàn)金買下“寶邑”公司的股權。
田忠冷靜地安排著最后的事務:
安排孩子的舅媽王一平改名為王海琳,擔任沈陽龍郡公司法人代表,用于接受存放“寶邑”公司股權轉讓款。股權轉讓款到賬后,田忠安排王一平償還了幾筆債務之后;他把余額2261.23萬余元作了這種分配:給了自己的兒子田昌黎400萬元;給長春生物制品所副所長王鵬賦100萬元;還給女婿王瑞遠公司前期墊付款484.9萬元;剩下的1381萬元現(xiàn)金,田忠收為己有,法院認定:田忠在這里侵吞的是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權的變現(xiàn)。
肆 還有一些小事情
1993年2月,田忠開始擔任長春市副市長;2002年2月,擔任長春市委副書記,主要負責領導長春市的農(nóng)業(yè)工作;2006年6月開始,分管組織工作。檢察機關查明,2000年到2006年7月,田忠在擔任長春市副市長、市委副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接受當事人的委托,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賄賂139.5萬元。
田忠受賄,主要有兩部分,一部分是干部晉升,找他通融,他還是“辦事”的,在這個方面,他的“口碑”不錯。另一部分則有他妻子的“功勞”
在這里有必要說說田忠的家庭。
田忠的愛人李玉英初中畢業(yè),文化程度不高,卻到一家民營公司當上了“高級顧問”,每個月3000元工資,后來漲到每月5000元,在這個公司一共領到了15萬元工資。其實,李玉英一天也沒有到這個公司上過班。
2003年,地處長春郊區(qū)風景秀麗的石頭口門水庫管理局蓋家屬樓。2004年8月,李玉英由兩個女兒陪著到水庫游玩,她看到剛蓋好的家屬樓,就想要一套。水庫管理局郝局長聞聽后便說:“你們家要買一套(房子),給你留一套,我裝修好了,給你送鑰匙去!笔潞,管理局郝局長連房錢都替她交上了。
田忠在長春市政府、市委工作多年,他的子女卻都沒有受到良好的教育。有人以雙陽的教育基礎薄弱為由,這樣的說法有些傷人。其實,記者從更多的事例看到的是家庭教育的因素與作用。與田忠的子女接觸過的人,或遠或近,都有自己的看法。
就說田昌黎吧。
他在九臺市西營城子鎮(zhèn)任黨委書記,曾為那里的百姓作過不少的好事,到現(xiàn)在,那里善良的村民還跟記者念叨著田書記借助他父親的影響,在大旱的2005年從臨近的農(nóng)安縣調(diào)來上百臺抽水機點種的大恩大德。可還是這位田書記,不久前,被以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還有王一平,法院以其犯有隱瞞非法所得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20萬元。
在田忠一案的采訪過程中,記者感到最無奈的,是以每平方米8元被迫出讓自己承包的土地使用權達50年的農(nóng)民兄弟。那里的一位農(nóng)村干部告訴記者:“這里的土地問題大著呢,市里的干部隨意出賣這里的在耕農(nóng)田早已不是什么新鮮事兒了!”
其實,當初以零地價出讓給“寶邑”公司的32.8萬平方米的九臺市西營城子鎮(zhèn)在耕農(nóng)田下一步如何處理,更是政府應該引起足夠重視的迫切而又實際問題。(作者:劉建新 祝連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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