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已深入人們的生活,有人在享受信用卡帶來的各種便利的同時,也打起了利用信用卡謀取利益最大化的主意。昨日,武漢市公安局經保處發(fā)出信用卡詐騙預警,揭示目前信用卡詐騙的兩種主要形式:個人惡意透支和盜用他人資料辦卡透支。
據(jù)透露,該處去年辦理的一起盜用他人資料辦理信用卡透支案件中,涉案經額已高達100萬。
信用卡套現(xiàn)融資
惡意透支成罪犯
今年4月7日,因涉嫌信用卡詐騙,36歲的李某被武漢警方正式批捕。李某是安徽人,上世紀90年代初就在武漢做生意,2006年,他聽朋友建議,在1家銀行辦理了5張信用卡,采取用后一張卡套現(xiàn)的錢補前一張卡的欠款“窟窿”的方式,用一張卡套現(xiàn)的錢補另一張卡的錢。最后,當銀行發(fā)現(xiàn)李某所持信用卡出現(xiàn)異常情況時,其壞賬已經達到4萬元左右。
李某被捕時還認為,自己只是欠錢沒還,怎么就犯法了呢?經保處刑偵大隊一中隊中隊長熊偉介紹,很多人都認為使用信用卡后不在規(guī)定時間內還款,大不了就是個人信用受到損失,卻不知這已經是犯罪了。
據(jù)介紹,很多人將信用卡當成一種融資的手段,辦理多張信用卡后,利用POS機套現(xiàn),取出現(xiàn)金。一旦資金鏈斷裂,就成為死賬。
警方提示:刷卡消費一定要量力而行,不要將信用卡作為融資的工具。據(jù)介紹,按照刑法規(guī)定,持卡人刷卡金額達到5000元,經銀行催收3個月不還的,就是惡意透支,屬于信用卡詐騙范疇。
冒用20人資料辦卡
惡意透支高達百萬
2008年8月,某銀行發(fā)現(xiàn)持有該銀行卡的武漢男子陳某,刷卡消費近萬元后一直未歸還,而且調查到其同事也有該行信用卡,透支了近萬元,但本人否認有辦卡。
銀行立刻報警,民警調查得知,為了便于消費,在2006年至2008年期間,陳某利用自己曾做過客服經理的便利,盜取了20人的資料,全部冒用某通訊公司員工的身份,先后在武漢7家銀行辦理了40余張信用卡,其惡意透支額度已經達到100萬元。
警方將陳某逮捕,據(jù)其交代,為了炒股,他冒用20多人資料辦理信用卡透支變現(xiàn),想等炒股賺了錢就把欠銀行的錢還上,可誰想炒股虧了,錢也都沒了。
民警介紹,這種信用卡詐騙形式越來越多,關鍵在于很多市民的個人資料不注意保管,比如身份證復印件等證件,流失到不法分子手上,被其利用。
經保處刑偵大隊副大隊長崔志說,市民在使用身份證復印件時,應該在復印件上注明本復印件只用于辦理那些業(yè)務。最好是將用途寫在身份證復印件的正中間,這樣不法分子想去辦理信用卡,銀行也不會給辦。
另外他還指出,市民填寫合同時,需要留下個人資料,那么最好在合同上加上一條關于資料保密條款,這樣對另一方也起到約束作用。(記者 肖娟 通訊員 夏洪波 吳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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