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年男子持偽造的香港居民證和港澳通行證,冒充香港老板,使用偽造的銀行信用卡,專門在各大酒店瘋狂刷卡購物,最終被工作人員當場發(fā)現并抓獲。4月6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區(qū)人民法院一審以信用卡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李世旭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3萬元。
2009年10月21日16時28分,李世旭持假香港居民證和港澳通行證,來到江西省九江市,并持匯豐銀行國際信用卡,來到九江市遠洲國際大酒店,化名“陳偉”刷卡消費購得價值12800元“人頭馬路易十三”’洋酒一瓶。當天晚上19時57分,李世旭持匯豐銀行國際信用卡,來到南昌市贛江新天地怡和假日酒店,再次化名“陳偉”刷卡消費購得價值9828元洋酒六瓶。第二天上午10時50分,李世旭持匯豐銀行國際信用卡在南昌市錦峰大酒店,第三次化名“陳偉”刷卡欲購價值5520元洋酒六瓶和軟中華香煙四條時,被工作人員當場發(fā)現并抓獲。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世旭使用偽造的信用卡,刷卡購物共計28148元,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李世旭刷卡購物其中有一次詐騙未遂,對于未遂部分可從輕處罰。吳云 余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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