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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日前批復各地方稅務局,個人通過網(wǎng)絡買賣虛擬貨幣取得的收入將征收個人所得稅。批復指出,個人通過網(wǎng)絡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屬于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財產(chǎn)轉(zhuǎn)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作者 呂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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