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3日電 臺灣“消保會”今天稱,接獲臺“交通部”函報,顧及安全問題,已同意臺灣本田股份有限公司提報的HONDA CIVIC車型召回改正,提醒車主盡速與車商服務廠聯(lián)系。
據“中央社”報道,“消保會”官員指出,經查HONDA CIVIC車型(制造或進口期間:2006/02-2007/01),目前臺灣代理進口(引擎型式/排氣量:L4/1.8L、引擎號碼RKTFD16306F000008-002700、RKTFD16506F000012-002460、RKTFD16706F000006-002868;引擎型式/排氣量:L4/2.0L、引擎號碼RKTFD26306F000003-000179),共計9267輛。
該官員說,上述車身號碼范圍內的車輛,因為方向機柱潤滑油質涂布較多,滴到下方煞車燈開關,導致煞車燈開關故障,進而發(fā)生車輛靜止時,排檔桿無法從P檔排出的現(xiàn)象發(fā)生;另外,也可能引起煞車燈有時不亮,造成無法警示后方來車,所以必須召回改正。
她指出,被召回車輛的車主在接獲改正通知后,應盡速回廠進行免費更換,包括“清洗線束端子、更換端子接頭與煞車燈開關,及加裝外蓋”等,作業(yè)時間約需40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