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結(jié)束應(yīng)訊不談案情:檢方交代偵訊內(nèi)容保密
中新網(wǎng)9月5日電 前臺灣“調(diào)查局長”葉盛茂2日自爆將洗錢情資和公文都交給陳水扁,引起臺灣社會一片震驚,陳水扁隔天出面辯稱沒有公文這回事,兩人說詞明顯有出入。臺北地檢署5日擬傳訊陳水扁、葉盛茂兩人,9時約談葉盛,11時約談陳水扁,不排除兩人當面對質(zhì)。葉盛茂表示會說該說的,陳水扁則表示會準時出庭。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報道,臺北檢方傳訊葉盛茂說明隱匿公文案,很有可能和陳水扁進行當庭對質(zhì);陳水扁身份會是隱匿公文案的證人還是他字案的被告,又會抖出什么內(nèi)幕,恐怕都會嚴重影響這樁“調(diào)查局”吃案丑聞的發(fā)展。
由臺灣“調(diào)查局”洗錢防治中心接獲的扁家洗錢情資,葉盛茂未向相關(guān)部門呈報,在檢方偵查之初,葉盛茂最初聲稱“忘記了”,后來改稱曾口頭向“檢察總長”陳聰明報告,在被起訴之后,于9月2日召開記者會則坦承將兩次情資以口頭、交付公文的方式告知陳水扁。
今年1月份,臺灣“調(diào)查局”洗錢防制中心收到一份公文,上面寫著陳水扁家庭兒媳黃睿靚近3億元新臺幣的不明資金在瑞士的戶頭進出。當時收到這份公文的承辦人員、調(diào)查員鄒求強非常緊張,馬上將這份公文附上中文譯本,做成一封公文,送到主任周有義手里。
這份公文來自“艾格蒙”國際洗錢防制組織事涉重大,當時周有義拿到公文之后,跳過兩位“副局長”,直接上呈當時的“局長”葉盛茂。葉盛茂沒有依循一般程序交給“法務(wù)部長”,或是“國安局長”等上級單位。據(jù)葉表示,僅有口頭告知“檢察總長”陳聰明,接著這份公文就直接進了陳水扁的手里。
重要的洗錢公文上呈卻沒了下落,周有義曾經(jīng)三度詢問葉盛茂,都沒得到具體的答案。葉盛茂從2月份一直到8月14日才想要追蹤這份公文,經(jīng)過了漫長的半年多時間,這份重要的洗錢公文被陳水扁一句“找不到了”給打發(fā),也讓情報頭子葉盛茂涉嫌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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