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一智障男子性欲難耐猥褻女學生被送法辦
2008年09月18日 16:10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9月18日電 臺灣新竹一名領有殘障手冊的弱智林姓男子,兩年前曾三次對女學生猥褻,被判緩刑三年。最近林某忍不住性沖動,四個多月前又猥褻一名高中女學生。警方17日依強制猥褻罪嫌將其函送法辦。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受害女學生在四個月前上學途中,遭一名歹徒從后方抱住捂嘴,強行掀裙子,撫摸下體。女學生驚聲尖叫掙扎,色狼落跑。
同校的六位男同學知道后相當生氣,擬定“獵狼計劃”,相約在案發(fā)地點每天輪流埋伏,到了第五天發(fā)現色狼蹤跡,會同警方順利擒狼。
警方調查,領有殘障手冊的林姓嫌犯,以發(fā)海報打零工維生。兩年前被公司派駐在桃園工作時,也曾猥褻女學生,法院判罪緩刑三年。
家長帶他去看心理醫(yī)生,心理醫(yī)生除了心理輔導及給予藥物治療,也建議林某看黃色書刊或色情片轉移性沖動。林某兩年來果真靠著黃色書刊或色情片安分過日。
最近景氣差,賺的錢難以糊口,林某不僅買不起新的黃色書刊,還把舊的黃色書刊、色情片賣掉。沒有泄欲“工具”,林某干脆自己動筆畫“春宮圖”。
但這些春宮圖,還是滿足不了林某的性沖動,于是今年五月他又犯案猥褻高中女學生。
警方17日前往嫌犯住處搜索,在屋內發(fā)現許多張嫌犯自畫的春宮圖。嫌犯辯稱未犯案,警方調出監(jiān)視錄像帶,對照屋里搜索出的服裝,與他當天犯案時所穿的上衣符合,訊后依強制猥褻罪函送法辦。
【編輯: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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