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10日電 臺灣《聯(lián)合報》10日發(fā)表題為《葉盛茂如何補償社會?》的社論文章指出,葉盛茂現(xiàn)在應將爭取社會救贖置于努力目標的首位,其次才是設法減輕刑責。
文章說,從已公開的“艾格蒙”公文事件情節(jié)來看,葉盛茂的刑責恐已難免。因為,他在扭曲的體制中,遇到邪惡的“總統(tǒng)”,致嚴重敗壞了“調(diào)查局長”的角色。
但是,他若能真正悔悟,將他與陳水扁的互動關系誠實地和盤托出,用己身的痛苦代價,告訴臺灣未來的領導人與“調(diào)查局長”勿再蹈覆轍,為臺灣情治體制留下一本教材。如果葉盛茂做得到這一點,藉以補償社會,臺灣民眾應會感動同情,重新估量葉盛茂的歷史境遇及表現(xiàn)。
文章指出,扁葉的丑事,絕不僅兩次“艾格蒙”公文事件。例如,2005年高捷案中,葉盛茂第一時間即采體制外動作,命前“調(diào)查局副局長”鄭明順密會主嫌陳敏賢。再如,民進黨“總統(tǒng)初選”期間,流出檢察官羅建勛認定謝長廷在高捷案“犯行明確”的文件,被蘇貞昌用來打擊謝長廷。在這類事件中,皆看的到葉盛茂的身影,當然陳水扁亦藏身幕后。
陳水扁否認說過“公文找不到了”,不愿給葉盛茂一個減輕刑罰的可能性。但葉盛茂雖在法庭上不能求助于陳水扁,卻一定有可能在社會上獲得民眾的原諒,那就是全盤揭露陳水扁操縱情治的真相,及如何運用“調(diào)查局長”。
文章指出,葉盛茂要想使自己成為最后一個淪為“總統(tǒng)工具”的“調(diào)查局長”,先要使陳水扁成為最后一個將“調(diào)查局長”視為鷹犬的“總統(tǒ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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