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2月10日電 國民黨2008參選人馬英九9日表示,他如果明年當選,將全面檢討“兩岸人民關系條例”,廢除大陸配偶申請到臺居留要附上財力證明這樣的不合理政策。
據(jù)“中央社”報道,馬英九以大陸配偶申請到臺居留要附上財力證明為例,強調這樣的不合理政策應該要“立法”廢除。至于是否修訂大陸配偶到臺居留、定居的核定年限,以及工作時間條件,馬英九稱,將以“對人民有利,以臺灣為主”的方向去研議修改。
9日,馬英九出席某活動,接受現(xiàn)場民眾提問。一位嫁到臺灣兩年的大陸新娘建議馬英九,當選后希望修改“兩岸人民關系條例”,讓大陸新娘到臺三年后可以合法工作。
馬英九強調,嫁來臺灣就是臺灣人;若當選,他一定會全面檢討“兩岸人民關系條例”,讓大陸配偶可以經(jīng)營像樣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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