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上海申花俱樂部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就“某董事拳毆夜店女”事件發(fā)表聲明,稱這件事屬于假新聞。然而3月4日,“夜店門”女主角就懷揣公安局筆錄和驗傷報告現(xiàn)身上海某媒體,稱自己就是在酒吧被毆的女性。
開名車、一身名牌裝扮,胡小姐稱她今年27歲,“全職太太”,育有兩名孩子。她從包里取出兩件名牌“血衣”,情緒失控,淚流滿面,“流了好多血,他們想私了,我根本不需要錢。”據(jù)她回憶,2月23日深夜,應女伴楊小姐之約,她來到位于石門一路上的Sin Lounge酒吧。到達時,楊已與七八個人在喝酒聊天。胡小姐說,自己并不認識他們,其中一人自稱是申花老板,另一名40多歲的許先生自稱是助理。凌晨1時,許先生掏錢給幾名女子“發(fā)小費”。當給到楊小姐時,遭到拒絕,楊把錢甩在桌上。許當時也喝多了,抓起桌上威士忌酒杯想砸過去。胡小姐出于本能伸手去擋。對方索性轉向砸胡小姐,第一下沒砸到,第二下,胡小姐額頭頃刻間鮮血如注,血染紅了毛衣。報警后,警察趕到處理。驗傷表明,胡小姐左額頂部有一長約1.2厘米、深0.3厘米的傷口。事發(fā)后,許先生已不見蹤影。
在派出所出具訊問筆錄上,記者看到許先生2月28日接受訊問。對照他的筆錄,雖然一些細節(jié)有所不同,但他與胡、楊均認可誤會由“發(fā)小費”引起,最終發(fā)生沖突。由于雙方協(xié)調(diào)無法解決,3月3日,派出所作出處理,對許“實施毆打他人罰款500元”。胡對此十分不滿,表示將進一步尋求說法。
當事人楊小姐的筆錄還提供了一個線索,稱聊天男女中,那個“申花老板”自稱叫周軍,而許先生自稱是其助理。據(jù)一名業(yè)內(nèi)人士透露,這個許先生,雖然不在申花高層結構圖譜中,實則是申花某高層的得力助手。“盡管他沒有具體職務,但他為申花做了很多事。很多比賽,他都在場!弊箦 吳強
申花回應:小事一樁
“要民事訴訟都可以”
在申花就“夜店門”作出回應后一天,突然冒出了一位“胡小姐”,她向媒體聲稱自己就是被申花高層所打之人。昨晚,對于這則消息,申花俱樂部表示,“鯨魚不是魚。至于她(胡小姐),她想怎么搞就怎么搞去吧,要民事訴訟都可以。”
在接受采訪中,申花提出了“鯨魚不是魚”的概念。“3月3日晚上我們召開的新聞發(fā)布會,是對媒體所說的伯爵夜總會打小姐的事情作出反應。今天媒體報道的事情,跟伯爵夜總會完全是兩碼事。一個是在夜總會打小姐,一個是朋友聚會,發(fā)生了點小事情,根本不是一回事。所以說,鯨魚不是魚,不能混為一談。”
而就“胡小姐”所爆出的事情,申花俱樂部表示,“這不是發(fā)生在什么伯爵夜總會,是在一個酒吧里。幾個朋友聚會,大家都是認識的,很高興,喝了點酒。許文星高興了,就開玩笑,給大家發(fā)錢。那個女的不知道怎么回事,把錢扔給許文星,然后就發(fā)生了不愉快的事。派出所當場已經(jīng)解決了這個事情,罰了500塊錢!
既然解決了,為何胡小姐還會主動找媒體爆料呢?“這個女的肯定是看這段時間媒體炒得厲害,所以跳出來了!鄙昊ň銟凡勘硎。
被胡小姐“控告”的許文星是申花的高層,不過他只是偶爾露面而已。2007年11月,曼城俱樂部亞洲行“上海站”活動時,許文星與現(xiàn)申花俱樂部董事長周軍一起前往機場迎接埃里克森一行。特約記者 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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