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百米金牌得主王靜藥檢不合格,與上屆全運會孫英杰的反應一樣,王靜開始喊冤,故事情節(jié)正朝著偵破片的方向展開。賽前“匿名信”的揭發(fā)內容與藥檢驚人吻合、王靜懷疑飲用水被人“下藥”、四天前接受藥檢還合格……這一系列的線索,似乎直指真相:王靜是被人“陷害”。
據說,當年孫英杰是喝了陌生人的水才“中招”,現在王靜喊冤的解釋是半決賽和決賽前上洗手間時裝水的包包沒有隨身。一切都是飲用水惹的禍,也是王靜堅稱“清白”的唯一理由。
興奮劑違例事件,不外乎三種情況:主動、誤服、被陷害。很少有人會在第一時間承認主動服藥,如果不是巴爾科實驗室的丑聞,馬里昂·瓊斯還不知道要欺騙世人多少年。而誤服的理由最常見,比如感冒藥中就含有禁藥成分,F在王靜正把事態(tài)引到一個超越體育的領域,上升到妨礙公民人身自由的民事案件。
王靜覺得百思不得其解:“那個藥很低級,吃了以后幾個月都下不去,我會傻到連這都不知道?”我們更覺得百思不得其解,明明知道體育總局對興奮劑是“零容忍”,明明知道孫英杰也飲用過“陌生人的水”而出事,難道王靜就不能吸取教訓,就不能從自身上嚴加管理、杜絕“意外”的發(fā)生嗎?喊冤前,先得檢討自己的疏忽。
我們寧可相信王靜是清白的,因為查出的違禁藥本身對成績沒有任何幫助且很易被查出,土得掉渣。福建代表團說:尊重藥檢結果,正著手調查事件真相。王靜也強烈要求有關部門深入調查,以期還自己一個清白。
這正是我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首先,“有關部門”是世界上最神秘的部門,它到底指哪個部門?其二,體育總局都發(fā)話了,喊冤就要拿證據,而王靜卻坦言飲用水被“下藥”根本是說不清楚的事情。所以,事件的結果不是扯皮就是扯淡———調查不了了之,頂多一個結論:不和陌生人說話、不喝陌生人的水。
王靜的喊冤,與之前沸沸揚揚的“冠軍內定”一樣,吵得很歡,收場平靜。王靜自言問心無愧,我們也希望她問心無愧,也希望所有人都問心無愧,尤其是那些端著礦泉水四處逡巡的陌生人。 ·張文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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