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運會跳水比賽結束后,有媒體曝出一位裁判稱“全運會跳水12枚金牌全部為內定,裁判員打分有潛規(guī)則”的猛料,并將造成這種局面的矛頭直接指向了擔任游泳中心副主任的中國國家跳水隊領隊周繼紅。昨天周繼紅接受了本報記者的采訪,駁斥了這種說法,并且詳細說明了本屆全運會跳水比賽的裁判規(guī)則。
-復雜執(zhí)裁形式
防止評分不公
周繼紅介紹說,本次比賽共有1名裁判長、3名副裁判長、40名裁判員和10名輔助裁判員參加執(zhí)裁工作,對于各個項目決賽的裁判方式或者裁判員名單,游泳中心、全運賽事組委會由一個7人小組共同研究確定,在賽前半小時才決定并予以公布。除了國際規(guī)則規(guī)定的單人7人裁判制和雙人9人裁判制之外,組委會還隨機、靈活地采用單人9人裁判制或5人裁判制,以及雙人11人裁判制。根據(jù)參賽隊員的單位不同,上場裁判采用全部回避、部分回避或全部不回避,以及兩組輪換等幾種方式相結合。
對于裁判員的評分,組委會、游泳中心還有一個四人小組全程進行監(jiān)控,對于評分過程中出現(xiàn)的一些不正常分數(shù)或者現(xiàn)象,在每場比賽的賽前和賽后例會上,都要進行及時的總結和評議。組委會還特別制定了對于問題裁判的處罰辦法:凡在比賽中出現(xiàn)評分有意不公者,第一次給予嚴重警告,第二次則當場進行撤換,并在賽后從重追加處罰。對于在比賽中嚴重違規(guī)造成惡劣影響者,將終生停止其裁判資格,并取消其技術等級稱號,同時取消該裁判員所屬單位在下一屆全運會派出評分裁判員的資格。
周繼紅說,在裁判員的現(xiàn)場打分中,還要去掉兩個最高分和最低分,有時要去掉三個最高分和最低分,因此,跳水運動員的每一個得分實際上都是一個集體的裁決,而并非某個人所為,不能因為個別人而否定集體的裁決。另外裁判員也是人,不是神,肩上也承擔著巨大的壓力,有時由于所處位置和角度不同,難免出現(xiàn)判斷上的偏差。這些失誤只要不是主觀意識上的問題,應該多給予理解和寬容。
-預測與結果相同
實屬正常
周繼紅說,本屆比賽的12枚金牌各有歸屬,有人講賽前就可以預見到這個結果,但這又有何異常呢?周繼紅表示,“預測結果是一種正,F(xiàn)象,也是媒體和公眾的自由,是預測者的自由,任何比賽賽前均是如此。與比賽結果大體相同又能說明什么問題呢?獲得金牌的郭晶晶、何沖、陳若琳、王峰、吳敏霞等哪個不是中國最優(yōu)秀的選手,難道非得都爆出冷門才符合邏輯嗎?”
有記者認為郭晶晶缺席1米板和雙人比賽是為了平衡代表隊的金牌分配。周繼紅解釋說,郭晶晶確實是受到了傷病的影響,“她身上不僅有傷,還有一些嚴重的癥狀,一方面腰椎間盤突出,同時胸膜有炎癥,經(jīng)常會胸口疼。如果她每個項目都參加的話,平時訓練負荷就很大。正是考慮到這一點,她放棄了其他兩個單項的角逐,這與金牌走向的分布毫無關聯(li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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