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耀文的徒弟們和哥哥侯耀華在昌平天壽陵園為其修建的墓地,到底是家族墓地還是個人墓地?到底造價幾許?
昨天下午,西城法院承辦此案的法官首次前往侯耀文的墓地,就以上問題進行了實地調(diào)查。
侯耀華的律師劉鋒表示,侯耀華為給弟弟建造墓地,已經(jīng)倒貼了近90萬元。
調(diào)查現(xiàn)場
占地近40平方米 已建造完工
侯耀文的墓地在遺產(chǎn)案中一直是個有爭議的話題。昨天下午2點40分許,案件的承辦法官冒著酷暑驅(qū)車來到昌平區(qū)南口鎮(zhèn)的天壽陵園進行調(diào)查,原被告律師也參與了這次調(diào)查,侯瓚沒有在現(xiàn)場出現(xiàn)。
侯耀文的墓地位置在天壽陵園屬于最好的地段之一,占地面積接近40平方米,目前已全部建造完工。楊柳依依,草色碧綠,溪流潺潺,臉上掛滿微笑的侯耀文半身銅像在艷陽的照射下熠熠生輝。
“這個位置真好啊,風景也很漂亮。”一位現(xiàn)場人員不由得感嘆起來。
在侯耀文銅像的側(cè)后方是一座白色的亭子,內(nèi)有侯寶林夫婦的雕像,兩位老人正悠閑地坐在亭子內(nèi)“拉家!。
法院工作人員對墓地現(xiàn)場進行了拍攝,法官還向侯耀華的律師劉鋒詢問這里是家族墓地還是個人墓地,劉律師明確表示這是侯耀文先生的個人墓地。
之后,法官在陵園服務(wù)廳內(nèi)分別對陵園相關(guān)負責人以及侯耀文大徒弟李博良進行了調(diào)查,其中對李博良的談話超過1小時,具體調(diào)查過程沒有向媒體公開。
據(jù)悉,侯耀文墓地的具體建造主要是由大徒弟李博良負責的。李博良說,修建墓地的錢都是從侯耀華處拿的。
律師揭秘
侯耀華為修墓地倒貼87萬余元
昨晚,侯耀華的律師劉鋒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侯瓚一直指責伯父侯耀華侵占父親侯耀文的遺產(chǎn),但實際上修建墓地侯耀華已經(jīng)倒貼了87萬余元,但侯耀華尚未表示是否向侯瓚姐妹要這筆錢。
劉鋒律師說,侯耀文生前是副局級待遇,八寶山革命公墓原本是墓地首選。但批地最多只有2平方米(每平方米50萬元),而且侯寶林夫婦墓地旁已經(jīng)沒有空地。
徒弟們表示,師父生前喜歡寬大敞亮,還不如另選別的地方能夠大一些,到了生辰、忌日大家也好祭拜。
劉鋒律師表示,在2008年,侯耀文的大徒弟李博良聯(lián)系上天壽陵園。侯耀華先生看了這塊墓地后,征求了各方人士的意見,最后定下了這里。
既然是個人墓地,為何還要建造侯寶林夫婦的雕像?劉鋒律師解釋說,侯耀文生前與父母相聚時間很少,所以想通過這種方式讓他永遠與父母相伴。
劉鋒稱,墓地購置費40萬元,建造費32.6萬余元,銅像及裝潢36萬元。
墓地或成侯耀文衣冠冢
劉鋒律師說,侯瓚拿了侯耀文的骨灰證后,他的徒弟們和侯耀華無法將骨灰從八寶山取出進行安葬,“侯耀華先生說過,如果實在沒有辦法,這里可能就會變成侯耀文的衣冠冢,徒弟們可以直接到這里祭拜!
侯耀華先生之所以有這樣的想法,主要是讓弟弟盡早入土為安。按照侯家的習俗,已故去的親人必須在1年內(nèi)安葬,如果遲遲不能安葬,則對后人不利。
侯瓚律師
補證并非是為了控制骨灰
昨晚,記者聯(lián)系上侯瓚的律師陳旭,他表示侯瓚補辦骨灰證的事情他已經(jīng)在博客上解釋清楚,目前和侯瓚都不再發(fā)表最新意見。
陳旭說,當時牛成志(侯耀文生前的“管家”、遺產(chǎn)案被告之一)告訴侯瓚,骨灰證丟失了。而八寶山骨灰堂的辦事要求是:辦證人持有骨灰證才能取骨灰。而之前的辦證人就是侯瓚,她當時是擔心骨灰證丟失才補辦了證。
“這個補辦證的事情,什么也說明不了,更不代表侯瓚沒有親情!标愋癖硎,侯瓚并不是像被告所說的那樣,故意控制骨灰。因為就算侯瓚不補辦,她不到場也是不能取走骨灰的。
侯瓚在6月17日曾發(fā)表公開信表示,父親能否下葬,一定會是她做女兒的責任和義務(wù)。而阻撓她履行此責任和義務(wù)的人,不是別人,正是本案的被告。
如果她不能避免有人巧立名目、篡改捐款、將捐款挪作他用的話,將會演變成父親身后的糊涂賬和她做女兒的人情債。 文/記者 李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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