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所有爛俗的豪門恩怨戲碼,賈靜雯婚變大戰(zhàn)昨天繼續(xù)波瀾迭起。繼前日賈靜雯發(fā)布聲明稱未收孫家任何金錢,孫家反擊其作秀并稱她和內地男星有染后,昨日離婚之戰(zhàn)再次扯到“錢”上。孫志浩的舅舅、知名制作人劉正中甚至發(fā)布聲明,再提賈靜雯“不堪的事情”,曝光賈靜雯與孫志浩的婚前協(xié)議,包括2棟豪宅的聘禮和每月50萬新臺幣的贍養(yǎng)費,并稱賈靜雯這場婚姻全是為錢。隨后賈靜雯給臺灣記者發(fā)來短信,不再攻擊孫家和談錢,強調自己只希望看到女兒。
【孫家再曝光】
談崩因賈靜雯討“尾款”
孫志浩的舅舅劉正中在接受采訪時透露,賈靜雯與孫志浩結婚之初,賈靜雯以“養(yǎng)母親、支持弟弟韋斯利、加上貓和狗”為由,向孫家討要大筆費用,甚至還要3棟豪宅作為聘禮。由于沒有談攏,賈靜雯還負氣回到臺灣生下女兒。最后孫家妥協(xié),孫志浩送給賈靜雯兩棟豪宅,都登記在賈靜雯的名下,如今市價已經(jīng)達到9000多萬新臺幣(約合人民幣1800萬元)。當時孫家并沒有一次性付清房款,一直都是由孫志浩繳付貸款。
雖然賈靜雯向臺灣媒體哭訴與女兒“失聯(lián)”,但劉正中表示這幾個月來孫家與賈靜雯一直有聯(lián)系,孫母對賈靜雯非常疼愛,但同時也對她要求比較嚴格。今年1月,孫母還約賈靜雯在上海見面,讓她在“事業(yè)、名利和家人”中做選擇。但賈靜雯與孫家談崩,因為賈靜雯向孫家討要兩棟豪宅的尾款,稱婚前她就已經(jīng)和孫家說明,兩處房子是孫家支付的聘禮,雖然兩人離婚,但這兩棟房子都應該由孫志浩繼續(xù)支付貸款。
只談贍養(yǎng)費不談女兒
除了兩棟豪宅的尾款外,賈靜雯在婚前還向孫家提出,如果離婚,那么孫家每月要支付她50萬新臺幣(約合人民幣10萬元)生活費,但完全沒有談到孩子的撫養(yǎng)問題。而孫志浩的月薪只有約23萬新臺幣。劉正中稱當年孫志浩就質問:“你愛我還是愛錢?”但劉正中也不知道最終這個協(xié)議是否談攏。
賈靜雯有“不堪的事情”?
劉正中昨天下午發(fā)布的聲明中還指出:“2006年3月,在靜雯搬進浩浩(孫志浩)上海家的一個月后,接了南京的戲《悲傷時候唱首歌》,使他們夫妻在婚姻中第一次鬧得不愉快,是因為靜雯事前根本沒和浩浩談過要拍戲這件事情,而是在簽下合約之后才告知浩浩……靜雯在南京拍戲的時候發(fā)生了不堪的事情,使得她和浩浩的婚姻產(chǎn)生了裂痕,也鬧得彼此都不開心,當時靜雯選擇要回臺北娘家,浩浩同意靜雯如果想梧桐妹,可以隨時回上海看女兒,靜雯卻堅持要帶梧桐妹回臺北。2006年8月,在浩浩上班的時候,靜雯帶了兩名不知名的人士來到家里,把阿姨(保姆)給綁起來,電話線拔掉,抱走了梧桐妹,以假報遺失并重新申請護照/臺胞證的方式把女兒帶回臺灣!當時公安曾到家里,為了求全和愛護家人的考量,浩浩并未把事情搞大!
【賈靜雯服軟】
短信回應只提女兒不提錢
昨日在孫家正式對外發(fā)出聲明兩個小時后,賈靜雯給記者發(fā)來短信,反復強調自己只想當媽媽,絕口不提錢字:“我現(xiàn)在只是個想看孩子的媽媽,從頭到尾,都是一樣的心,從沒攻擊對方。只希望見到我的女兒,現(xiàn)在不管是誰,能帶我見寶貝,都感激不盡。累了,不愿意多說什么,只愿盡快抱到我的女兒!
同時,賈靜雯干爹、臺灣影視圈大哥大、投資拍攝過《至尊紅顏》、《倚天屠龍記》以及《大灌籃》等影視作品的吳敦,昨天出來力挺干女兒,表示孫家的說法是無的放矢,并聲稱賈靜雯為孫家曾放棄了約合1000萬元到2000萬元人民幣的收入。記者 駱俊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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