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4日電 因為劉德華的婚姻狀況,引發(fā)多宗藝人結婚,昨天,香港“明報”從該內華達州的公眾搜尋網上,找到紅遍東南亞的臺灣偶像劇天后林依晨的名字,數據顯示該名字與一位男士于2001年注冊結婚,難道當年只有19歲的林依晨已嫁作人妻?對此她的經紀人發(fā)毒誓做了回應,稱是純粹巧合。
近日,傳媒不斷在內華達州的公眾搜尋網上找出很多“疑似藝人結婚個案”,林依晨的英文譯名比較特別,以臺灣譯法譯作“LIN I-CHEN”,其官方網站的網址也是“LINICHEN.NET”,記者在該搜尋網中找到與該名字完全重合的注冊結婚數據。
能操流利韓語 新郎名字與韓星相符
資料中的男方名字為CHEN LI-HAN,若以臺灣譯音翻譯的話是“陳利漢”,事有湊巧,與一位韓國男星的名字相似。一向熱愛韓國文化的林依晨能操流利韓語,她入讀政治大學時,更主修韓語;同時,她一向與韓國藝人有很多互動合作,更曾主唱韓語歌曲,跟韓國結下不解之緣。
以林依晨的年紀推算,2001年她19歲,18歲時為了幫弟弟買計算機而報名參加臺北捷運美少女競賽,沒想到幸運地奪下美少女第一名,后來開始兼職當上模特兒。翌年,她因為電視劇《十八歲的約定》而走紅,她接演出《愛情合約》、《惡作劇之吻》、《惡作劇2吻》、《天外飛仙》、《射鵰英雄傳》、《我的億萬面包》等,成為偶像劇一姐,去年更憑《惡作劇2吻》奪得臺灣金鐘獎視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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