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圣依成都個唱嘉賓方梓媛和殷有璨,昨日坦誠表示會道歉并接受處罰的消息后,記者昨日從負責“歌手假唱”案的四川省文化市場稽查總隊和雙流縣文體局了解到:鑒于方梓媛和殷有璨認錯態(tài)度較好,根據新修訂的《營業(yè)性演出條例》有關規(guī)定,方梓媛和殷有璨受到的處罰額度,將是5至10萬之間,至少不少于5萬處罰,而不是先前所說的2萬。希望兩位女歌手,盡快到雙流縣文體局接受調查。然后,在了解到真實情況后,四川省文化市場稽查總隊和雙流縣文體局,將根據《營業(yè)性演出條例》有關規(guī)定,給她們正式作出一個合理的處罰決定。
針對至少5萬處罰,昨晚,記者致電方梓媛和殷有璨,兩人異口同聲地表示:“我們兩個剛剛走出校門,沒有任何收入。目前,我們還在北京接受藝術培訓。關鍵是我們是租房的北漂一族,拍戲都是跑龍?zhí),又沒有任何商業(yè)演出。在北京生存都很困難,全靠父母資助我們。我們的父母也都是普通家庭,這些年,都是借錢供養(yǎng)我們上藝校。如果至少5萬處罰,這么高的罰款,我們真的交不起!我們認錯態(tài)度這么好,如果硬要罰我們5萬,我們只好請求雙流縣文體局,看能不能打白條欠款,爭取在兩年內,我們去拍戲、打工掙錢交完,看行不行?”成都女孩方梓媛傷感地用成都話說:“我們真的好劃不著哦,我們是舞蹈演員、影視演員,壓根兒就不算歌星。第一次登臺,為黃圣依個唱當嘉賓暖場跳舞唱歌,當了一次拉拉隊,就付出了這么慘重的代價,還讓中央電視臺曝了光。真的感到很丟人!我們還年輕,我們會吸取教訓,真的希望四川省文化市場稽查總隊和雙流縣文體局,能給我們一條出路,不能一棍子把我們打死!我們還想好好地奮斗! 華西都市報記者杜恩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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