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原創(chuàng)基地”的音樂網站竟在線播放165首未經授權歌曲,涉案歌曲的錄音制作者——香港維京百代音樂事業(yè)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為此將該網站的經營方和相關公司告上法庭。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著作財產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判令涉案網站經營方被告杭州炫彩文化藝術策劃有限公司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30日內在網站主頁刊登致歉聲明,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人民幣15萬元。
百代公司發(fā)現(xiàn),從2006年9月起到2007年2月,在網址為“www.5sing.com”的“中國原創(chuàng)音樂基地”網站上有包括蕭亞軒演唱的《愛情通關密語》、江美琪演唱的《有個男生為我哭》等165首歌曲在線播放,且其中《愛的主打歌》等29首歌曲的錄音制作者的署名有誤。據當時網站首頁顯示,“中國原創(chuàng)音樂基地”網站屬上海洲信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旗下的專業(yè)音樂門戶網站,版權所有人為杭州炫彩文化藝術策劃有限公司。
百代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認為洲信公司和炫彩公司的行為侵犯了百代作為165首歌曲的錄音制作者依法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及相應歌曲的署名權,請求判令兩被告在相關媒體上發(fā)表聲明,對侵犯原告29首歌曲署名權的行為公開賠禮道歉;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人民幣50萬元以及為本案調查所支出的合理費用人民幣31000元。
被告洲信公司對網站提供涉案165首歌曲的在線播放服務,且對其中29首未正確署名的事實沒有異議,但辯稱公司并非網站經營者,因此不應承擔侵權民事責任。被告炫彩公司則認為,原告要求的賠償金額過高,希望法院酌情確定。
市二中院審理后認為,原告百代公司是涉案165首歌曲的錄音制作者,享有許可他人復制、發(fā)行、出租、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并獲得報酬的權利。被告炫彩公司作為涉案網站的經營者,未經原告許可,在涉案網站中提供了涉案165首歌曲的在線播放服務,且對其中29首歌曲的錄音制作者未能正確署名,侵犯了原告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和署名權,應當就此承擔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的民事責任。關于賠償數額,法院根據被告炫彩公司主觀過錯程度、侵權行為涉及的歌曲數量,侵權的持續(xù)時間、性質、范圍以及原告為本案所支出的合理費用酌情予以確定。對于本案另一被告洲信公司,因該公司僅是投資者而非涉案網站的共同侵權者,因此不對其追究責任。(吳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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