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9日電 據《北京晚報》報道,北京市建委透露,北京市將提高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時補交綜合地價款的比例。
報道稱,北京市建委今天上午召開了“政風行風建設匯報會”。針對目前經濟適用住房投資獲利空間過大的問題,有關部門正在積極研究調整再上市交易政策,主要思路是對已購經濟適用住房提高上市時補交綜合地價款的比例。按照現行政策,經濟適用房所有人出售經濟適用房時須按總房價10%的比例繳納綜合地價款。
據悉,為消除大戶型經濟適用住房的負面影響,北京市建委對天通苑未售出的單套建筑面積超過140平方米的經濟適用住房做出處理,由開發(fā)商按當地地價水平補交每平方米590元的綜合地價款后按商品房出售。今后新建經濟適用住房單套戶型面積全部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主要戶型面積為60平方米至80平方米。
據介紹,為了規(guī)范經濟適用住房的交易市場,嚴格控制銷售對象,市建委開發(fā)建立了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審核及房源信息數據庫管理系統(tǒng),該系統(tǒng)分為“人庫”和“房庫”兩部分!叭藥臁奔磩舆w居民數據庫,由各區(qū)縣審核通過的居民信息錄入生成;經濟適用住房“房庫”由市建委根據各項目房源信息統(tǒng)一建立。開發(fā)辦通過該系統(tǒng)建立起“人房”對應關系,由系統(tǒng)自動識別并拒絕不符合條件的人員購房簽約,確保每一套房源只銷售給符合條件的動遷居民。
報道指出,針對市場房源不足,部分符合條件的家庭拿到錢租不到房的問題,經市政府批準,今年計劃籌集廉租房10萬平方米,配租給符合廉租條件的承租破損公房家庭、被拆遷家庭、老人和重殘家庭以及通過資格審核租不到房的其他廉租家庭。其中通過在經濟適用住房中配建2.4萬平方米,朝陽區(qū)、門頭溝區(qū)新建5萬平方米,從市場上收購、轉化存量房2.6萬平方米。(廖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