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發(fā)布公告,對位于城郊的廣州開發(fā)區(qū)兩塊住宅地掛牌拍賣,要求建成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戶型房,該戶型的房價不得超過6000元/平方米。這是“國六條”實施后廣州公開拍賣的首宗“限價地”。但是,《北京青年報》援引業(yè)內人士的話指出,該地塊周邊住宅市場均價不到5000元,與其說是“限價”,不如說是“抬價”更準確。
不需要“業(yè)內人士”指出,“業(yè)外人士”也能很清楚地看出問題來。公告顯示,這兩幅地塊毗鄰,位于廣州開發(fā)區(qū)廣汕公路以南、開創(chuàng)大道以東,屬于二類住宅地。該區(qū)域不遠處的“鳳凰城”全裝修普通別墅,均價才4800元。面向中低收入的小戶型,以高出全裝修別墅的價格去賣,如果不是政府如此巧妙地“抬價”,開發(fā)商自己嚇死也不敢。
冠冕的“限價”實質上是名副其實的“抬價”。這顯出有關部門的價值取向,即完全以自己的利益為出發(fā)點:不僅抓住現(xiàn)實的利益,也為未來的利益預留下相當大的空間。當然,這個遠遠高出現(xiàn)實價格的“限價”令,很容易付諸實施并“圓滿完成”。有關部門可以拿“限價”的效果宣布自己調控得力并向上請功。這不能說不是一著妙棋。
然而,有關部門的價值取向,卻直接對市場產生著重要的影響。所謂“限價”等于是明白無誤地給了市場一種暗示,即現(xiàn)在的房價還不夠高,還有很大的上漲空間。在房地產市場中,權力的力量是任何人都不敢忽視的。由此,必然引發(fā)房價的上漲。而開發(fā)商也從此變得心安理得,因為政府的“限價”之下尚有很大空間,可以繼續(xù)明目張膽地將房價拉抬上去,而不必承受道德壓力。
顯然,“限價”變成“抬價”,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及開發(fā)商,都是直接受益者,靠政府“限價”政策作掩護的炒房者,也能從中獲利,而中央的宏觀調控政策則無疑將受到變相抵制,公眾的利益也將受到損害。應該認識到,倘若第二次房市調控像第一次調控時這樣,由于各個既得利益者的阻撓、掣肘而夭折,那么,政府的公信力就將大受影響!跋迌r”變成“抬價”就可能成為壓彎政府公信力的一根稻草。
事實上,在兩次中央強力實施房市調控政策當中,廣東的房價一直在逆勢上漲。廣東省統(tǒng)計局提供的統(tǒng)計數據表明,2005年商品房每平方米銷售價格3746元,增長7.8%(《南方都市報》2月8日)。廣州市建委公布的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廣州商品房銷售均價為6153元/平方米,同比增長15.7%(《廣州日報》7月27日)。
有評論指出:“廣州市房價迎著‘國六條’大漲,是對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公然蔑視和挑戰(zhàn)。”話雖難聽了點,卻點中了要害。倘若各地都如此效法,以種種手法變相抵制中央宏觀調控政策,房地產市場的調控政策可能再遭肢解。
房價連續(xù)數年上漲,不僅抑制了房市以外的消費,影響了內需的拉動,更為社會埋下了無窮隱患。認真執(zhí)行中央房市調控政策,不僅是地方政府的職責,也是維護公共利益和政府公信力的需要。期待“限價”變“抬價”的鬧劇,能夠得到糾正。
。▉碓矗骸渡虾WC券報》 作者: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