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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關系》刊文希望臺當局領導人實踐“三通”承諾 2000年7月11日 08:20 中新社北京七月十日電由海協(xié)主辦的《兩岸關系》雜志七月號發(fā)表署名文章指出,臺灣當局領導人和一些部門負責人近期的言行,為兩岸“三通”談判設置了新的障礙。文章希望臺灣當局領導人真正實踐自己在選前對“三通”的承諾,為推動兩岸直接“三通”做些實事。 海峽兩岸直接通郵、通航、通商的“三通”問題,最近再次成為世人注目的焦點之一。這篇題為《推動兩岸直接‘三通’造福兩岸人民》的文章指出,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五月二十日的受權聲明中明確傳達了這樣的信息:祖國大陸方面將在一個中國原則下致力于實現(xiàn)兩岸直接“三通”,同時,愿意與臺灣方面舉行兩岸“三通”問題的對話與商談。 文章認為,實現(xiàn)兩岸直接“三通”是兩岸關系發(fā)展的內在要求。長期以來中共中央領導人多次強調兩岸實現(xiàn)直接“三通”的必要性。一九九五年一月三十日,江澤民主席在著名的關于臺灣問題的“八項主張”講話中指出:“兩岸直接通郵、通航、通商是兩岸經(jīng)濟發(fā)展和各項交往的客觀需要,也是兩岸同胞利益所在,完全應當采取實際步驟加速實現(xiàn)直接‘三通’!眱砂秾崿F(xiàn)直接“三通”有利于擴大兩岸各項交流,增強兩岸經(jīng)濟上的互補互利和共同發(fā)展。兩岸開辟直達郵路、直達電路,可節(jié)省經(jīng)轉費用;兩岸直接航行,可以為兩岸民眾提供安全、經(jīng)濟、便捷的交流運輸條件:兩岸直接通商,有利于兩岸發(fā)展和擴大經(jīng)濟互補,為整個中華民族的發(fā)展和繁榮作出貢獻。實現(xiàn)兩岸直接“三通”有利于兩岸人員往來,增進兩岸同胞的相互了解,消除隔閡,加深感情,增加共識。 文章同時也強調,一個中國原則是兩岸關系穩(wěn)定發(fā)展的基礎。多年來,在兩岸同胞的共同努力下,兩岸在不違背一個中國的原則下,推動“三通”進程取得了一定成效。兩岸互通郵政、電信方面獲得重要進展;兩岸海上、空中通航也取得局部進展;自一九八七年兩岸隔絕狀態(tài)被打破到一九九九年底,到祖國大陸探親、旅游、交流的臺灣同胞達一千六百萬人次,兩岸間接貿易額超過一千六百億美元,臺商在大陸投資合同金額和實際到位金額分別超過了四百四十億美元和二百四十億美元。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國務院、地方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規(guī),依法保護臺灣同胞的一切正當、合法權益。李登輝出于挑戰(zhàn)一個中國原則的分裂目的,不顧臺灣民眾特別是廣大工商業(yè)者要求盡快實現(xiàn)兩岸直接“三通”的強烈呼聲,設置重重障礙,使兩岸“三通”現(xiàn)狀處于間接、單向、不平衡的格局。由于民怨,他落得個身敗名裂的下場,應當成為臺灣當局新領導人的殷鑒。 文章著重指出,臺灣當局新領導人在選舉前后,向島內民眾承諾“要在年內實現(xiàn)兩岸‘三通’”,但在五·二0講話中“三通”字眼便銷聲匿跡,六月二十日對媒體談話中,又無視歷史的本來面目,將一九九二年海協(xié)與臺灣;鶗_成的“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說成是“沒有共識的共識”。在這種“沒有共識的共識”前提下,他要求“兩岸像辜汪會談一樣重啟協(xié)商大門”,并聲稱,“如果連這樣一步都做不到,說要小三通、大三通,都是緣木求魚的事”。臺灣當局一些部門負責人也辯稱,兩岸“三通”是手段不是目的,要以“安全”、“對等”、“尊嚴”為前提,“臺灣安全高于一切”。他們或者試圖對一個中國原則加以閃躲,或者干脆不承認兩會對一個中國原則有共識,這當然為兩岸“三通”談判設置了新的障礙,是不利于臺灣同胞的切身利益的。 文章希望臺灣當局領導人真正實踐自己在選前對“三通”的承諾,明確承諾不搞“兩國論”,糾正否認兩會一九九二年共識的錯誤立場,為推動兩岸直接“三通”做些實事。(完) 【發(fā)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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