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助者李富華起訴受助人段霖夏追索善款一案尚未結案,日前,李富華又以當年的報道過度煽情、添加不實情節(jié)為由,將采寫報道的記者馮某告上法庭,索賠0.5元買報錢。據(jù)悉,萬州區(qū)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定于3月25日開庭審理。
“索賠5毛錢是讓記者負責”
據(jù)李說,今年1月,他找到了與段家很熟并曾與段霖夏合伙開話吧的李永春夫婦。李永春向他證實,段霖夏根本沒有當過力哥,段父臨時在街上給兒子借來一編織袋貨物和一根棒棒,然后拍的照片。而正是段霖夏當棒棒的情形,使他在社會上引起了廣泛的關注。
“報道中段當力哥的照片,完全是馮某導演的,段考上北大研究生為掙學費當力哥根本不是事實!崩钕蛴浾弑硎,他之所以索賠0.5元的買報錢,是要讓馮對其報道的真實性負責,讓他通過官司買教訓,而不是為了錢。
受報道感染捐款4萬
2003年8月10日,萬州某報以《考上北大研究生 為掙學費當“扁擔”》(以下簡稱《考》)為題,用兩個整版的篇幅報道了萬州區(qū)太龍鎮(zhèn)原嶺坪村學生段霖夏的故事?吹綀蟮篮,開縣人李富華開始捐助段霖夏,但在得知段并未用善款完成學業(yè)后,李將段告上法庭,目前此案尚未結案。日前,李富華又將撰寫《考》一文的記者馮某告上法庭。
“正是因為馮的不實報道,才導致我經(jīng)濟上和精神上受到極大的傷害!弊蛉,李富華對本報記者說,《考》一文采用極其煽情的文學筆法,描述段渴望讀書不想放棄夢想的感人情景。為了增強文章感染力和煽情力,記者馮某還在報道中刊發(fā)了段在烈日下?lián)]汗如雨當“扁擔”的照片。這篇文章圖文并茂,使李對記者報道的事實深信不疑,認定段就是報道中所說的雖“家境貧寒”卻“積極上進、刻苦學習”的人才,由此,深受感動的李才聯(lián)系上段,并先后向其捐款4萬余元。
涉案記者拒絕采訪
昨日,記者通過電話聯(lián)系上馮某。但馮當即稱:“外界報道不負責任,我拒絕接受采訪!倍诮衲2月23日央視播出的新聞調(diào)查節(jié)目中,馮某首次就段霖夏事件接受了媒體的采訪。下面是他與央視記者柴靜的對話:
柴靜:關于段霖夏這篇報道(的線索)是報社發(fā)現(xiàn)的嗎?
馮某:不是報社發(fā)現(xiàn)的,當時是段霖夏的父親找到我們的鄺編輯,他說有個很感人的事情。
柴靜:你說這個新聞是段霖夏的父親找到你們報社的?
馮某:是他找到報社的。
柴靜:理由是什么?
馮某:他說他的孩子考上了研究生沒有錢讀,希望能夠得到社會的幫助。
柴靜:那時候要求學費是多少錢?
馮某:四萬塊錢。
據(jù)悉,就在報紙報道段霖夏家里貧窮得連學都上不起,社會各界向段積極捐款的同時,段出資8000元與人合伙在萬州開了一家話吧。
《考上北大研究生 為掙學費當“扁擔”》在報紙上刊發(fā)后, 貧寒學子的上進心激起了萬州人的愛心,除了李富華主動聯(lián)系段霖夏直接將2000元現(xiàn)金送到他手中外,短短一周時間,報社就收到了社會各界捐贈給段霖夏的學費一萬余元。
新聞回放
●2003年8月10日,萬州某報以《考上北大研究生為掙學費當“扁擔”》為題,報道了萬州區(qū)太龍鎮(zhèn)原嶺坪村學生段霖夏的故事。
●2007年7月,李富華得知段“已經(jīng)離開學校,回重慶開起了公司”的消息后,認為自己捐款時“是附有條件的贈與,段有義務將他的捐助款用于求學,而段已經(jīng)違背了這一義務”。
●2007年7月30日,李富華起訴。要求段霖夏返還自己給他用于讀書的4萬元善款。
●2007年12月27日,萬州區(qū)法院開庭審理該案,目前尚未結案。
●2008年1月3日深夜,段霖夏現(xiàn)身本報談對整個事件的看法和想法,和記者交談了3個多小時,表示對李富華的幫助心存感激。
●2008年2月23日,央視新聞調(diào)查節(jié)目現(xiàn)場,段霖夏承認報紙報道他很貧窮的同時,他出資八千元與人合伙開了一話吧。
●2008年1月25日,法院受理李富華向記者馮某索賠一案。
新聞面對面
記者:段霖夏一案還未了結,為何又起訴記者馮某?
李富華:馮的不實報道,讓我深感上當受騙。
記者:為什么選擇現(xiàn)在起訴?
李富華:現(xiàn)在段霖夏事件越來越清晰,我覺得馮某當初的報道完全是在作秀。
記者:索賠5毛錢,是否有炒作之嫌?
李富華:我不圖錢,只是想讓馮對自己當初的報道負責。(記者 楊玥 實習生 王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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