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焦點<<<
縱觀南京房市,房價年漲幅超過30%,尤其在2006年的11月份,與2007年的3、4月份,月均漲幅均超5%。最近一段時間,二手房買賣市場頻頻出現(xiàn)賣房人違約的案例,就是因為房價大幅上漲,部分賣房人心理出現(xiàn)不平衡造成的,主要有拒絕辦理過戶辦證手續(xù)、故意推脫不及時辦理過戶手續(xù)和直接毀約拒絕出售等現(xiàn)象。
民意爭鳴<<<
桑先生(南京延齡巷市民):這類事件我也曾有所耳聞。不奇怪,房價現(xiàn)在抬得這么高,哪一個賣房者愿意自己的房子是以一個低價賣出去的?當然是撈得越多越好。房價上漲的速度之快,讓人瞠目結舌,同時也讓不少的賣房者心理失衡了,換句話說,他們的貪心開始使他們違背自己做人的起碼原則了。本來買賣雙方應該建立在一個公平交易的基礎之上,一個愿買一個愿賣,但是在交易過后,卻反悔了,這已經(jīng)不僅僅是違背誠信的原則,更是觸犯了法律,理應受到應有的懲罰。
成小姐(南京玄武區(qū)市民):這個事情只怪房價太高,漲得太快。上次看你們報紙,有一位先生提到江寧某地的房價4個小時每平方漲了1200元,我當時就在場。我其實是非常氣憤的。雖然說市場經(jīng)濟本身有調節(jié)作用,但是目前我的感覺是房價太瘋了,是人為作用的抬價。這樣瘋的抬價,會帶來很多社會問題。像你們所提到的賣房者違約這個事情,就是一例。巨大的利益就在眼前,誰不去爭取呢?誰還會傻乎乎地堅持誠信原則呢?我感覺,賣房者違約是不對的,但是,我們的有關部門應該從源頭來解決這個問題,就是控制房價。房價真正降下來了,我們這些中低收入人群才能夠真正得到實惠,老百姓一直頭痛的無房住的問題也能夠得到有效地解決。
柳先生(南京豆菜橋市民):表面看來,這是個賣方人的誠信問題,或者說是契約意識,實際上是賣房者出于利益的考慮——難以穩(wěn)定的房價讓很多人不得不再三思考自己的出讓價格到底值不值。這要談到南京的房價總體背景,你隨便找些市民問問,都會對房價表現(xiàn)出一種擔憂,一種是擔心居高不下,另一種是擔心房價失控,換句話說,假如我們是賣方,我們會怎樣考慮?我個人認為考慮最多的可能是盡量讓自己的損失最小化,在商言商,只要進入到這個角色中來,就不可避免地會考慮得失問題。脫離了這個背景,單純考慮什么契約意識或者誠信問題,我個人認為意義不大。
趙小姐(南京白下區(qū)市民):我認為這已經(jīng)不是道德不道德的問題,應該視情節(jié)輕重直接介入法律程序。君子一言,駟馬難追。既然買賣雙方說好的價格,不管行情怎么變化,都要遵守諾言。否則如果大家都言而無信,社會秩序必然會遭到重創(chuàng)。我沒有什么好的建議,因為我相信法律,凡是違背法律的行為,最好交給法律來解決。純粹靠道德譴責用處不是很大,套用一句原來《流星花園》里面道明四的一句話:“道歉有用,還要警察有什么用?”如果道德譴責能解決問題的,還要法律有什么用?(高明勇 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