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剝離附著利益 還戶籍制度真面目
——我為什么反對“購房落戶”
著名戶籍專家、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 王太元
近日,“購房落戶”在媒體引起廣泛熱議。有學者認為,“購房落戶”是戶籍改革的必由之路。而實際上,給本來沒有經(jīng)濟價值的戶口捆綁了諸多利益,用本來就不具有高低、貴賤、好壞等區(qū)別的戶口類別作為賦予社會權益、分配社會資財?shù)臏蕮?jù),這才是最廣義“戶籍制度”全部問題的根源所在。把教育、就業(yè)、社會福利、住房、物價、工資等各個領域的各種具體利益,都繼續(xù)捆到戶口這一個領域來,這不是改革,也不可能達成改革的目標,只會延續(xù)甚至擴展以前的失誤。
購房準入未必比現(xiàn)行制度更公平
所謂“戶籍改革”有范圍不同的三層含義,三個層次各自有其“改革的核心”,但都肯定不是所謂“準入制”。媒體和公眾所說的,比事實上具體存在的“戶籍制度”的范圍大得多,其實這并不是一個具體的制度,而是根據(jù)不同戶口賦予不同社會權益、差別分配社會資財?shù)母鞣N制度的總稱。
廣泛意義的“戶籍改革”,我稱之為“計劃經(jīng)濟條件下所形成的整個社會管理制度向市場經(jīng)濟的整體變革”,這樣的改革,核心只能是剝離附著利益、回復戶籍制度本來面目,即管理住戶人口基本信息以服務全社會的基礎性行政制度。
目前的戶籍制度還不夠公平,還需要改革,我從來不懷疑。但是,“購房準入”等思路并不是這類改革的方向,因為,它并不“更公平”。“購房落戶”就能夠讓農(nóng)村人口進入城市成為市民?在目前高房價的基礎上,有多少農(nóng)村人能走我們這些專家設計的這種“城市化道路”?其次,有“愿望”進城的農(nóng)村人就能夠進城當“完全”的市民?恐怕他們中的大多數(shù)都會因為“能力”的不足而不可能。
“購房落戶”能讓什么人受益?我看,溫州“炒房團”的太太們可以,因此,“購房落戶”可以為她們受益。這樣一來,我就有兩個問題了,第一,她們在一個城市一買就十來套,你給多少戶口合適?有多少的戶口讓她們?nèi)ベI?第二,她們在十個城市買房就給她們十個城市的戶口?
城外的相對富裕者不斷買房而獲得戶口,一方面使房價保持虛高甚至更加爬高,從而使政府更無力以財政補貼給相對貧困者以實現(xiàn)住房夢;另一方面,相對富裕者獲得戶口從而獲得有巨大財政支持的“城市福利”,整個城市居民的利益自然會被“攤薄”,這又增加了不公平;第三,即使不說錢,檢視教育、就業(yè)等發(fā)展機遇,難道不是相對有錢的城外人占用了相對無錢的城里人的社會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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