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長假剛過,兩條相關的新聞引起了我的注意。一是5月7日的《長江商報》報道,記者走訪了武漢市的14家單位,采訪了21名加班者,發(fā)現有15人明確表示沒有加班費。二是5月8日的《北京晨報》報道說,根據北京師范大學對北京、上海等四大城市的調查,已經有7成白領成為“過勞!!斑^勞!敝傅氖瞧骄刻旃ぷ10個小時以上,基本沒有休息日,睡眠不足、三餐不定……他們的工作強度可能比勞模有過之而無不及。
我不知道那些“過勞!笔遣皇峭瑯右彩悄切]拿到加班費卻只能忍氣吞聲的人,但我知道,在巨大的職場競爭壓力之下,極少有人敢于一本正經地向老板討要加班費。為了保住來之不易的飯碗,大多數人都不會因為“加班費被扣”之類不傷筋骨的權益受損與老板鬧翻,也正因為如此,他們在競爭的巨大壓力下不得不拼命加班,像個陀螺一樣轉個不停,最后,他們得到了一個讓人辛酸的新名詞———“過勞!薄
坦白說,沒有人愿意成為拿命換錢的“過勞!保斎,也沒有人愿意放著自己的加班費不去拿!斑^勞模”的出現和加班費被大肆克扣,固然有人們權衡利弊的因素在里面,但這何嘗不是勞動法的巨大悲哀?是的,正常休息和加班費都是每一個勞動者法定的權利,但這樣的權利卻從來都是殘缺不全的。在單個的員工面前,單位和老板顯得那么強勢———他們動輒可以拿辭退你相要挾,但員工們要想維護自己的權益,卻只能冒著巨大的風險孤軍作戰(zhàn)。有人可能會說,不是有勞動法嗎?不是有工會嗎?不是有各級勞動執(zhí)法部門嗎?是的,的確有勞動法和各級工會組織,那些勞動執(zhí)法部門也的確門類齊全,但疲軟的勞動法和受制于資本意志的工會,以至于似乎可有可無的勞動執(zhí)法部門,什么時候成為過員工權益真正的守護者?
每到長假前夕,都有勞動執(zhí)法部門一本正經地通過媒體提醒人們索要自己的加班費。每到長假結束,勞動執(zhí)法部門也都會展開針對“加班費支付情況”的集中檢查。每到這個時候,我心里就涌起一陣莫名的悲哀:如果執(zhí)法部門能夠不折不扣地落實勞動法,能夠不折不扣地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又何必每到長假之前就來提醒,每到長假之后就來集中檢查?“過勞!庇衷趺磿绱舜笠(guī)模地出現?加班費為何年復一年仍然是勞動者吃不到的畫餅?在一個個拿不到加班費的員工面前,在一個個令人辛酸的“過勞模”之前,勞動執(zhí)法部門是不是會有一絲的愧疚之心?是不是還要僅僅滿足于做做樣子的“節(jié)前提醒”和“節(jié)后檢查”?是不是還要因為“怕影響投資環(huán)境”而瞻前顧后?
要想讓“過勞!敝饾u消失,要想每個員工都能不擔風險地拿到自己的加班費,勞動執(zhí)法部門首先要先硬起來,要能夠排除一切干擾幫助員工們維權。即使企業(yè)是地方上的納稅大戶,即使單個的員工只是一個無權無勢的個體,勞動執(zhí)法部門也應該有勇氣正確站位,盡力成為勞動者權益的真正維護者。(張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