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歲的南京人許紅(化名)帶著準備好的訴狀走進了法院。她要結束自己的婚姻,原因是丈夫長期不與她過性生活。也因為這個理由,她向丈夫索賠1萬元精神損害賠償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公開審理,結果因證據不足,她只拿到了一紙離婚協(xié)議書,卻沒拿到一分錢賠償金。
目前,越來越多的中國夫妻遭遇配偶對其進行的“性懲罰”,而且這種現象日趨嚴重。
“性懲罰”不同于“性虐待”,它是指夫妻之間由于矛盾或一方對另一方不滿,以采取拒絕對方的性要求作為“懲罰”的手段。
中國婦聯(lián)統(tǒng)計信息顯示,中國一百對接受調查的夫妻中,有70%以上遭遇過配偶對其進行的“性懲罰”,其中夫妻雙方實施性懲罰的比例也由原來以女方為主變成現在的男女各占一半。
結了婚以后,有些女人總想“制住”男人。她們希望控制男人的一切經濟來源,如不能達到目的時,她們常常就對男人采取“性懲罰”,她們往往忽視了一點,“性懲罰”的同時也懲罰了自己。
性學專家指出,夫妻一方有意或無意地把拒絕性生活作為處罰配偶的一種手段是錯誤的,它會破壞婚姻,斷送良好的情感,造成嚴重惡果。普遍存在的“性懲罰”,已經成為中國家庭和睦的最大危機之一。
丁先生的惡夢
35歲的丁先生是深圳一家公司的經理,外表很帥氣。然而就是這位在外人看來事業(yè)成功、家庭美滿的中年男子卻遭遇到“性懲罰”。作為公司經理,因為工作壓力大,丁先生近年來在家里陪妻子的時間越來越少了。
丁先生表示:“雖然我不能天天按時回家,但我是十分愛我的妻子。而妻子卻似乎總不明白我有多愛她。為此兩人口角不斷。妻子不知從哪得來的經驗,她開始拒絕與我過性生活,還經常為一點雞毛蒜皮的事將我趕到沙發(fā)上睡。長久下來,我便有些支持不住了。性欲沖動而得不到滿足時,我只好用自慰的方式滿足自己的性要求!
然而,丁先生的惡夢終于來了。他繼續(xù)說:“一天晚上,我與外商簽了一個大訂單回到家中,高興之余,我就想與妻子溫存一下。萬萬沒有想到她竟以一件小事拒絕了我。
“一氣之下,我沖到了夜總會。一位打扮時髦而妖艷的賣淫女靠了過來,百般挑逗勾引,憋了很久的性欲使我喪失了理智,在酒精的刺激下,我同這個賣淫女子到賓館開了房,發(fā)生了性關系,結果,被警察抓住。單位得知此事后,撤消了我的經理職務!
據聞,丁先生的妻子聞訊后,對自己“性懲罰”行為深為懊悔。
由于生理構造的原因,女人在性生活中享有一定的特權。然而,現實生活中的一些女性,為了達到馴服、控制或者制裁丈夫的目的,常常把這種特權作為丈夫是否服從自己的獎罰。
其實,性懲罰是試圖緩解夫妻矛盾的最愚蠢不過的做法。俗話說:“天上下雨地下流,小兩口吵架不記仇”,不少分歧和意見會在一夜的夫妻性愛中得到諒解和緩解。對丈夫濫用性懲罰這種手段,往往會得不償失。若是把丈夫推向“第三者”的懷抱,結果會更糟。
把丈夫推入小潘懷抱
深圳某中外合資企業(yè)的張總經理,己是不惑之年,妻子小他兩歲,都已是人到中年了。由于生活條件優(yōu)越,他們的家庭可謂美滿幸福。結婚十幾年來,他們性生活也都很和諧。近些年,張總事業(yè)發(fā)達,新購了一輛進口轎車。
為了與這輛嶄新的漂亮轎車相配,他決定從公司車隊里挑選一名素質高的靚女擔任司機。他選中了小潘。
小潘才22歲,長得甜俊秀美,為人熱情靈活,很討人喜歡。自從給張總開車后,她那一流的駕駛技術、溫柔的服務態(tài)度,張總十分欣賞,而小潘則整天鞍前馬后地忙個不停,盡職盡責。因為工作需要,他們經常要去外地,日子久了,兩人的關系似乎有些曖昧。
流言蜚語傳到了妻子的耳朵里,可她又拿丈夫沒辦法,總不能老跟著出差。冥思苦想之后,想通過“性懲罰”來治治丈夫的“花心”。于是她借故拒絕和丈夫做愛。
大約兩三個月之后,丈夫再也不提床笫之事。表面上兩人仍然是彬彬有禮,生活如常,可實際上卻是同床異夢。“性懲罰”半年后,張總提出了離婚。妻子出此下策雖屬無奈,但萬萬沒有想到竟然把丈夫徹底推入了小潘的懷抱,最終后悔不已。
一位心理學家指出:“沒有一對肉體上和諧的夫妻會因為一些瑣事而分手的。當性交很完美時,夫妻可以有不同意見而決不會鬧脾氣,不會有憤怒的神色,以及分離的愿望。反之,別的一切和諧對于他們都會變得不中用了。他們的感情會日漸分裂,走到了難以相互容忍的地步。換句話說,也就是他們最終會渴望分離!
性生活既然有著如此重要的作用,那么在夫妻間發(fā)生矛盾的時候,特別是妻子有怨氣時,采取長期的性懲罰,鮮活的愛情就會日見枯萎,最終導致死亡。
夫妻在性生活方面應該是完全平等的,性愛一旦成為犧牲與施舍,成為恩賜與乞討,雙方就很難在情愛與性愛方面達到平等與和諧。尤其是處于“侍從”地位的一方,自己的情感需要被壓抑不說,自尊心也會受到嚴重的傷害。
來源:聯(lián)合早報作者:陳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