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云南省普洱市公安局就“5·03”爆炸案召開了新聞發(fā)布會,通報了案件偵破情況,其中初步確定兩死者身份。
昨日下午,普洱市公安局召開了新聞發(fā)布會,副局長李朝武向記者通報了“5·03”爆炸案最新進展。據介紹,爆炸案中死亡的一男一女分別叫刀召仁和段明英,均系景谷縣人,初步判斷為自殺;傷者馮某、楊某系昆明市嵩明縣人,住405號房的旅客,經現場勘驗,因406號房發(fā)生爆炸傷及住405號房的馮某、楊某,目前傷者已被送往昆明醫(yī)治。
據介紹,經現場初步勘查,發(fā)生爆炸的406號房門鎖處于內鎖狀態(tài),室內留有被爆碎的尸塊和衣物,尸塊有男性和女性各1人。另外在房間還遺留有一本爆破證,證上記載持證人姓名為刀召仁,于2004年8月23日簽發(fā),證號為:景公爆字04109,有效期至2007年6月10日;遺留有署名為刀召仁的身份證一張,證明其為1973生;現場還遺留有一部被損壞的手機,從中提取手機卡一張,經查是刀召仁所登記使用。
調查證實,2007年5月2日11時42分,刀召仁到錦迪大酒店以段明英的身份登記住宿,21時01分刀召仁和段明英兩人入住酒店,到案件發(fā)生后一直未出酒店,在外圍調查中未發(fā)現這兩人。
警方初步查明,刀召仁系景谷縣正興鎮(zhèn)正興村民委員會正興村民小組一組人,已婚;段明英為漢族,1986年5月10日生,未婚,系景谷縣威遠鎮(zhèn)新平村民委員會呂家村村民小組人,案發(fā)前暫住在景谷縣中密度板廠外一出租房內,段明英有一男友。
刀召仁近期曾在多個工地務工,從事爆破作業(yè),有爆破資質。刀召仁與段明英一段時間以來存在婚外戀情。現場遺留的衣物通過辨認均屬刀召仁、段明英兩人所留。初步查實,該爆炸案的發(fā)生,是刀段兩人因不能正確處理家庭與婚外情的關系而采取爆炸的方式同歸于盡,釀成悲劇,排除第三人所殺。
至于死者使用了什么炸藥、多少的量、造成的損失有多大等,目前警方還需進一步調查,同時警方表示,目前爆炸現場仍然處在警戒中,涉案的酒店已恢復正常營業(yè)。
目前,案件的詳細情況正在進一步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