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輕生到誠懇認罪
11點10分。主審法官問:“何閩旭,公訴人指控的上述行為是不是事實?”何閩旭回答:“是 ”。你對公訴人指控的第二十七起罪行有無異議?“沒有異議”。何閩旭的回答聲音洪亮、干脆。
27起罪行,27次質證,27聲回答。何閩旭都是“是”、“沒有異議”。841萬受賄款,伴隨著何閩旭27次聲音洪亮、干脆的肯定在那一時刻而變得格外“酸楚”。旁聽者上百號人,有些人為何閩旭的認罪態(tài)度動容:“真不愧是省長級別的人物,連接受審判都這么干脆利落!
27起罪行,任免文件、發(fā)票、企業(yè)賬冊、合同等書證;扣押款物清單;眾多證人證言。再加上何閩旭自己的供述與辯解 ——28冊的證據資料,被四名公訴人整理成16頁的公訴書,在法庭上一一調查對證。
四位公訴人三個多小時的唇槍今日在法庭上缺少了舌戰(zhàn)。所有的起訴,最后得到的答復都是“沒有異議”。似乎更像老師和學生在課堂上對考卷的答案,準確無誤。
開庭之前,記者便了解到,何閩旭在案發(fā)后曾經一度萎靡,產生輕生的念頭,想一死了之。
王永勝處長說:“我們第一次見到他的時候,比較消極。精神狀態(tài)不大好,但隨著我們一次次給他做工作,并讓他相信,我們只是針對案情,并不針對他本人,于是開始相信我們,到最后發(fā)展到感謝和非常信任我們——當然這需要一個過程!
王處長一行人,先后六次到北京秦城監(jiān)獄提審何閩旭。今年八月十五中秋節(jié),在去秦城監(jiān)獄之前,王處長等人還特意買了沂蒙地區(qū)特有的小月餅帶給何閩旭,他非常感動:“小的時候吃過這種月餅,那是父母回老家從鄉(xiāng)下帶回去的,但不記得什么味道了。這個中秋再吃時,卻是別有一番風味,太香了。”
王處長說:“中秋節(jié)后,何閩旭對我們的信任度明顯提高,又主動交代了一些我們當時還沒有掌握的問題!
“現在休庭,十分鐘后繼續(xù)開庭。”主審法官提高了嗓門說。何閩旭在現場的喧鬧中,悄無聲息地被法警帶了出去。
十分鐘后,法庭又恢復了秩序。辯論階段開始。律師樓獻開篇便說:“大家都看到了,我的當事人認罪態(tài)度誠懇,自始至終非常配合?梢杂靡徽Z貫之來形容。對此,請求法庭給予重視。”
12點半左右,控辯雙方的交鋒終于告一段落。忽然間,主審法官和陪審員抽身離座,出了法庭。在那一刻,人們的心情又忽地縮緊了。大家開始七嘴八舌在法庭內猜測著結果的出現。有很多人感嘆:“難道就這么完了?一個副省級的干部審理,預計的五個小時其實只用了三個多小時,不到四個小時。”
審訊如此順利,何閩旭又讓大家吃驚不小。
場面凝固了五分鐘。主審法官和陪審員推門進來:“由于案情重大,涉及面廣泛、復雜,經合議庭評議,當庭不作宣判,擇日再作宣判,休庭!”
受賄手段慣用借條
公訴人在公訴意見中,給何閩旭受賄案總結了三大特點。其中一點就是受賄手段隱蔽。并且,他在大量收受他人賄賂的同時,為了滿足自己及特定關系人不斷膨脹的私欲,公然利用自己的職權,向他認為可以拿出錢來的有關人員索取賄賂,甚至一次就向被索賄人索取百萬元人民幣的巨額現金,而這些被索賄人有的事先并沒有向何閩旭提出什么要求,有的甚至相互不認識,只是通過朋友介紹說其是何副省長而已。
何閩旭作為一名副省級干部,深知自己行為的性質與嚴重性,所以在其索賄的同時,就已經想到給自己留一條后路。為了防備一旦東窗事發(fā)而不暴露自己,何閩旭早已給自己設好了脫身之路。一是索賄的同時寫一張毫無意義的假借條或簽一個掩蓋真相的假協議。二是假借他人之手轉收索賄款項。但事實總歸是事實,何閩旭大肆索賄和有意掩蓋其犯罪事實的行為,還是毫無保留地被揭露了出來,這些所謂的借條和借款協議與被告人供述和證人證言一起,已經成為證實被告人罪行的有力證據。
再有一個特點就是何閩旭受賄時間長達12年。
法庭調查證據顯示,何閩旭自1991年7月擔任浙江省勞動廳副廳長開始,就利用自己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請托人的錢財。隨著時間推移,何閩旭的官越做越大,貪欲也越來越大,到其擔任安徽省池州市委書記、安徽省副省長后,更是肆無忌憚地大量收受他人財物。
何閩旭犯罪時間自1994年至2006年,長達12年。通過法庭調查還可以看到,在向何閩旭行賄的人員中,既有公司、企業(yè)老板,也有個體經營戶;既有黨政領導干部,也有身邊工作人員;既有華僑外商,也有無業(yè)人員。其所求事項既有合理合法的,也有謀求非法利益的;既有要求升官的,也有要求提供便利發(fā)財的,更有甚者有人為了使自己的親朋好友免受法律的處罰,也給何閩旭送錢。對這些行賄者所送財物,何閩旭都是不分彼此,來者不拒。有時甚至直接開口索賄,其膽量之大,令人難以置信。
在公訴意見書中,公訴人認為何閩旭長期擔任黨政領導職務,熟知黨紀國法。但在其履行職務期間,卻置黨紀國法于不顧,利用黨和人民賦予的職權斂取財物。從法庭調查中公訴人出示的證據可以看出,何閩旭利用職權先后收受和索取27個個人或單位所送的錢財共計價值人民幣841萬多元,犯罪數額特別巨大。對于一個以工資作為主要收入來源的國家公職人員來說,收受和索取如此巨額錢財,不能不令人震驚。
其實何閩旭早在8年前就走到了仕途的懸崖邊。那時,浙江省麗水地區(qū)發(fā)生了一起“貪官整清官”案件,“貪官”的后臺正是時任麗水地委書記的何閩旭。遺憾的是,“貪官”受到了懲處,何閩旭卻僥幸漏網,被交流到安徽省池州市任市委書記,而且在2005年6月因“招商引資成績顯著”升任安徽省副省長。
像何閩旭這樣“邊腐敗邊升官”的案例,近年來時有所聞,而東窗事發(fā)又往往“事出偶然”。這兩種現象不禁引人思考。(記者 柳小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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