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代皇帝愛新覺羅.溥儀的《我的前半生》國內(nèi)總發(fā)行量達到187萬冊,但是,這本書目前卻處于等待“認領”的狀態(tài),有可能成為“無主財產(chǎn)”。
日前,中國版權協(xié)會學術委員會等機構舉辦了專題學術研討會,探討此書的“合法身份”。與會專家、律師就表達了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
有人認為,溥儀的弟弟溥任作為其財產(chǎn)的第二順序繼承人,在第一繼承人溥儀夫人李淑賢已經(jīng)去世、且該書尚在著作權保護期限之內(nèi),所以對該書著作權中的財產(chǎn)權利享有繼承權。而另外一種觀點則認為,該書著作權由李淑賢繼承后,溥任就已經(jīng)喪失了繼承權。鑒于李淑賢本人沒有繼承人,所以該書應該被認定為無主財產(ch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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